继东方电子股价操纵案于11月11日开庭审理之后
本报讯 一拖再拖的“东方电子民事赔偿案”终于在昨天敲开法院大门,青岛中院正式开庭审理东方电子案件。这是东方案经历大半年的波折后,首次得以开庭审理。
首次登上原告席的投资者是来自青岛的陈鸿君,陈鸿君在2000年1月至2001年9月间先后买卖和持有东方电子1220股,因受东方电子虚假陈述欺骗而造成损失7157.33元。在诉讼请求中,原告要求法院判定被告原东方电子三高管隋元柏、高峰、方跃及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负赔偿责任以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了解,此案由山东铭丰律师事务所代理,昨天举证和庭审部分已经结束,但证据交换还没结束,虚假陈述揭露日或更正日的确定、系统风险是否应当计算、损失计算的具体方法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辩论和明确,该案件大约会持续到年底,而距离最终的审判结果则还需要更长的时间。
一直代理东方案的上海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告诉
记者,目前东方案最大的“瓶颈”是揭露日的确定问题,尽管案件已经顺利开庭,但对于揭露日的确定还需要一定的法律程序,所以,开庭审理的经过会较漫长,最乐观的估计也要等到年底或者明年年初才可能有答案。
尽管今年年初出台的证券民事赔偿案的新司法解释将东方电子“捉拿归案”,该案涉及的投资者规模也超过其他同类案件,但数千名投资者进行起诉时却一波三折,坎坷不断,先是由于东方电子公司提出的法院管辖权异议,致使案件一拖再拖,迟迟无法开庭,而最早上诉的曹小妹等七人诉讼案曾经安排在9月23日开庭审理,却临时有变,也因原告在证据交换过程中提出新的诉讼请求而推迟。原告律师宋一欣为增加胜诉系数,在庭前证据交换时临时提出追加控股股东新被告的要求,庭审再度推迟,据估计开庭时间也要等到年底。
不过,令投资者感到欣慰的是,东方电子股价操纵案已于11月11日开庭审理,当年东方电子背后的“黑庄”已经浮出水面,等待着法律的制裁,随着案件的不断明朗化,东方电子投资者的法律权益会得到更好的保护,赔偿案件的进展也会得到更大的推动。
据悉,目前已有近5000名投资者向青岛中院起诉东方电子要求民事赔偿并被受理,诉讼标的近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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